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推进我校教职工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我校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引导和规范教职工文体协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赌博平台教职工各类文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根据教职工个人兴趣爱好、自愿基础上建立的经过校工会注册的群众性业余文体组织。
第三条 协会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为目的,以服务教职工为宗旨。
第四条 协会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任何协会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也不得成为校外团体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学校工会要加强对协会指导和协调,并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申请成立协会的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协会章程。
(二)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协会经费来源。
(四)有一定的参与面和相对稳定的骨干队伍。会员一般应在10人以上,且至少源于2个基层工会。
第七条 协会章程的基本内容
(一)协会名称,宗旨和性质。
(二)协会组织机构及负责人的产生及任免程序。
(三)协会会员入会资格、权利和义务。
(四)协会活动计划和组织纪律。
(五)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八条 协会注册及换届
(一)协会注册。由协会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赌博平台教职工文体协会注册登记表》,同时提交该协会的章程,负责人的简历,会员名单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对于不批准的,工会要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二)协会换届和机构成员。各协会原则上3年一届,各协会原则上可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秘书长1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可连选连任。协会可根据自身规模和实际需要,设置名誉会长一职。协会负责人因换届、退休、调离学校等所做的调整,需报校工会备案。
第九条 参加协会的条件
(一)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四)自愿报名参加,按规定交纳协会会费。
第三章 协会管理
第十条 各协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方式。
(一)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协会的重大事项经过集体民主讨论后由会长决定,协会内部的组织赌博平台、组织方式成员的去留由协会自行决定。各协会自行组织活动。
(二)学校在重大节日或举办重要活动时,学校委托协会组织活动,协会要积极协助学校办好活动。
第十一条 校工会对各协会实行年终考核和评估。
(一)各协会需在每年12月向校工会递交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活动次数、活动实际效果,经费结算等)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年度活动初步方案,活动预期效果及活动经费预算等)。
(二)校工会原则上两年开展一次协会总结评优活动,对协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后,择优表彰。对不合格的协会,限期整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应予以取消注册,宣布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违背协会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3、连续2年未开展正常活动。
4、长时间组织管理混乱,不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协会经费来源主要是社会赞助、校工会资助、其他自筹资金等。
1、社会赞助经费:可由个人或单位其他社会组织赞助或专项捐赠,赞助费可由协会自主管理专人负责,也可由工会代管,按照工会财务制度执行。
2、校工会资助经费:
(1)日常维持经费:校工会每年给与各协会5000元的日常维持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活动所需支付的场地租金、器材费、活动用品、饮用水等方面。
(2)活动支持经费:活动支持经费采取申报立项制。凡拟开展活动的协会需在上半年预算上报时向工会报活动方案,工会组织校工会委员会相关委员对协会所报方案进行审核评选,并根据活动意义、活动内容、活动规模、活动预算以及活动预期效果等对申报的活动进行不同等级(一般活动或重点活动)的区分,按活动等级和实际情况给于相应的经费支持。一般立项活动原则上给予5000元的经费支持,重点立项活动视活动预算、影响力等活动方案结合当年度情况适当调整。活动支持经费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按工会财务制度报销。
(3)因学校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活动,可临时上报方案增加经费。
(4)不开展活动,或年初没申报立项的,不予经费支持。
(5)所有经费均以实际产生的费用凭票报销,由经办人、审核人及协会负责人签字后,报校工会审批,按工会财务制度执行。
(6)校工会给予的活动费不得用于餐费和奖励等开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