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动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
3月30日下午,我院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动员会议在黄山路校区礼堂召开,院领导陶登松、蔡敬民、郑永红、陈啸、丁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正科以上管理人员,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院级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市级负责人,院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参加动员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蔡敬民主持。
会上,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永红宣读了《合肥学院赌博平台方案》。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蔡敬民对新增和合并调整的机构作了说明。
最后,院党委书记陶登松做动员讲话。他说,我院于2007年实施了全院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聘(任)用工作,到2010年已满三年。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全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干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全院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陶书记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聘(任)用范围、聘(任)用条件、工作步骤、相关政策、纪律与要求等方面,对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陶书记指出,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分为正处、副处两个阶段,先正处,后副处。对于现任正、副处级领导干部,采取本人填报岗位申报表申报,院党委根据任期考核情况、工作需要和逐步推进干部交流的需要,决定聘(任)用岗位。对于空缺正、副处级岗位,按照公布部分空缺岗位及岗位条件、个人填报岗位申报表并撰写申报书、资格审查和在校园网公布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书、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任)用人员名单并公示、确定聘(任)用人员等程序,开展聘(任)用工作。参加竞聘空缺副处级岗位人员,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职演讲。院党委在确定拟聘(任)用人员时,根据干部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对拟聘(任)用人员所申报的岗位进行调整。院党委、院纪委对决定聘(任)用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和廉政谈话。院党委组织部、院人事处办理聘(任)用有关手续。处级领导干部聘(任)期为三年。
陶书记强调,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用工作,事关学院工作大局和长远发展,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抓紧抓好这项工作。陶书记要求:(1)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各工作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合肥学院2011年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条件、方法和纪律要求,为搞好这次处级干部聘(任)用工作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2)全院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这次干部聘(任)用工作。希望符合聘(任)用条件的同志要踊跃申报处级岗位,勇敢地站出来让组织和群众挑选;要认识到这是一次锻炼自己、展现才能的难得机会,也是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和国家的科教兴国作贡献的难得机会。希望大家要珍惜机遇,打消顾虑,积极申报。我们也希望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同志,不要认为与己无关,而要积极参加有关学习活动和民主推荐活动,支持考察组开展干部考察,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监督这次处级干部聘(任)用工作。(3)在学院处级干部和下一阶段科级干部聘(任)用工作期间,全院干部职工都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做到处、科级干部聘(任)用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思想不散、钱不乱花、国有资产不流失。(4)组织干部部门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干部考察组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考察,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5)对院党委已聘(任)用的干部,要遵照《合肥学院院内干部工作变动交接办法》的规定,按时完成到岗交接工作。对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院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严肃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在测评、推荐、考察等项工作中,严禁串联拉票和诬陷他人等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禁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中纪委、中组部于2010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十分严格的纪律要求。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以上纪律要求,同时做好宣传、监督工作。院纪委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聘(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组织部、宣传部)
3月30日下午,我院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动员会议在黄山路校区礼堂召开,院领导陶登松、蔡敬民、郑永红、陈啸、丁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正科以上管理人员,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院级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市级负责人,院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参加动员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蔡敬民主持。
会上,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永红宣读了《合肥学院赌博平台方案》。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蔡敬民对新增和合并调整的机构作了说明。
最后,院党委书记陶登松做动员讲话。他说,我院于2007年实施了全院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聘(任)用工作,到2010年已满三年。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全院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干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全院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陶书记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聘(任)用范围、聘(任)用条件、工作步骤、相关政策、纪律与要求等方面,对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陶书记指出,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分为正处、副处两个阶段,先正处,后副处。对于现任正、副处级领导干部,采取本人填报岗位申报表申报,院党委根据任期考核情况、工作需要和逐步推进干部交流的需要,决定聘(任)用岗位。对于空缺正、副处级岗位,按照公布部分空缺岗位及岗位条件、个人填报岗位申报表并撰写申报书、资格审查和在校园网公布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书、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任)用人员名单并公示、确定聘(任)用人员等程序,开展聘(任)用工作。参加竞聘空缺副处级岗位人员,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职演讲。院党委在确定拟聘(任)用人员时,根据干部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以对拟聘(任)用人员所申报的岗位进行调整。院党委、院纪委对决定聘(任)用人员进行任职前谈话和廉政谈话。院党委组织部、院人事处办理聘(任)用有关手续。处级领导干部聘(任)期为三年。
陶书记强调,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用工作,事关学院工作大局和长远发展,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抓紧抓好这项工作。陶书记要求:(1)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各工作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合肥学院2011年处级领导干部聘(任)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条件、方法和纪律要求,为搞好这次处级干部聘(任)用工作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2)全院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这次干部聘(任)用工作。希望符合聘(任)用条件的同志要踊跃申报处级岗位,勇敢地站出来让组织和群众挑选;要认识到这是一次锻炼自己、展现才能的难得机会,也是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和国家的科教兴国作贡献的难得机会。希望大家要珍惜机遇,打消顾虑,积极申报。我们也希望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同志,不要认为与己无关,而要积极参加有关学习活动和民主推荐活动,支持考察组开展干部考察,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监督这次处级干部聘(任)用工作。(3)在学院处级干部和下一阶段科级干部聘(任)用工作期间,全院干部职工都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做到处、科级干部聘(任)用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思想不散、钱不乱花、国有资产不流失。(4)组织干部部门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干部考察组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考察,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5)对院党委已聘(任)用的干部,要遵照《合肥学院院内干部工作变动交接办法》的规定,按时完成到岗交接工作。对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院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严肃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在测评、推荐、考察等项工作中,严禁串联拉票和诬陷他人等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禁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中纪委、中组部于2010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十分严格的纪律要求。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以上纪律要求,同时做好宣传、监督工作。院纪委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聘(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组织部、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