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办法》(校学字〔2022〕2号文),我校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4个)
设计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7名,排名不分先后)
沈丹丹、王桂云、秦蕊、刘艳双、赵暮雨、唐静、吕露、李旻、姚璇、邓秋实、顾盼盼、王雨濛、李发俊、董敏、张弦乐、符琳、谢敏芳。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纪委办公室或学生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62158025(纪委办公室),0551-62158198(学生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