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第十一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09-09-13 浏览次数: 144

        近日,中共合肥市委下发【2009】21号文件《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一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的通报》,文件授予合肥学院、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等669个单位第十一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奋发进取,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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