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位管理,严肃学位审核过程,现结合2015届学分制毕业学位审核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遵照执行。
1、因人事调整,人员变动,请各系务必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学位分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位办备案,并请各分委员会严格按照《合肥学院学位委员会章程》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2、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学位审核流程,特制订学位评定工作基本操作规范,具体内容将于近日送达各学位分委员会主席。
学位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