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单位:
自今年九月起我校每年招收国内交换生若干名,根据《合肥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管理规定(试行)》(院行政[2013]70号)精神,交换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校将统一发给交换生学生证。各系、各有关单位凡涉及国内交换生的有关事宜时,请按我校全日制普通学生待遇一视同仁,所有其它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