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 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创建人:叶晓玉 创建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状态:正常
校直各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学校日常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加强考勤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做到准确无误。教职工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脱产学习等情况均应计入考勤表,并于每月五日前汇总上月考勤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
二、加强请销假管理
(一)请假。教职工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正常到岗工作的,需要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未被准假擅自离岗者,未经过批准续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记录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处备案;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交《赌博平台教职工请假条》(附件1)。请假条需写明请假类别,请假原因及时间,附上相关证明,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审批备案,并记录考勤汇总表。
因私出国属于事假范畴,除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外,还应按要求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登记备案。
(二)销假。教职工需在请假期满返岗工作当日办理销假手续。教职工销假需提交《赌博平台教职工销假条》(附件2),销假条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人事处备案。因故不能及时销假,应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负有主体责任,要提醒督促本单位教职工严肃执行相关规定,在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逾期未归人员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上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