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创建人:汪娜 创建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中德应用型高校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状态:正常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11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依据《合肥学院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11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2、参加考核的教师根据所学专业和任课情况归属到相应的二级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并计入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师总数之中。
3、教学单位考核完成后,附件2等原始材料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存档。附件3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发送至zjbpjk@hfuu.赌博平台.cn邮箱,附件3纸质版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质评处教学质量评价科(行政楼322室,徐娴,6215805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