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校直各部门:
我校第三届“两代会”代表任期行将届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和推选校第四届“两代会”代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和《合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次换届的重要意义
基层工会是学校工会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抓手,是基层党组织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换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促进工会工作整体协调发展,提高工会组织的号召力、战斗力、凝聚力,激发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合肥学院更快更好地发展再做新贡献。
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工会会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使他们了解选举程序和要求,遵守选举纪律,在推荐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各选举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做好推荐选举的组织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所属党组织报告,切实保证如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设置与组成
工会组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为了确保工会工作能够主动、及时、直接地接受党的领导,基层工会的组建应继续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成立基层分工会,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联合成立基层分工会,机关设置三个分工会,图书馆、后勤集团单列成立分工会。为了便于开展活动,基层分工会可成立若干工会小组(见附件1)。
基层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5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其委员会的组成为:主席,组织委员,福利委员,女工委员,文体委员,各委员可以兼任。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全局观念和群众意识。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参政议事能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热爱工会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关心并支持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及时并准确地反映教职工的需求、意见与建议。
(4)身体健康,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3、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
(1)筹备阶段。各基层工会应按《通知》要求,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制定换届选举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5人),其成员一般应由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2)宣传动员阶段。组织所辖工会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和《合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使广大会员了解有关政策和换届选举的意义与目的,熟悉换届选举程序。
(3)候选人的产生。第一步骤,推荐提名候选人。其方法可以院、部门、处、科、室为单位推荐。提名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候选人的人数。第二步骤,产生候选人。在提名候选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差额5%产生候选人。
(4)选举。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对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
(5)召开新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所属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新任工会委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明确各成员的职务及职责。
(6)公示。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5-7天,公示形式可以采取信息平台、张榜、信箱、会议等。
(7)报送。新一届分工会将选举结果和人员分工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校工会存档(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校工会邮箱gonghui@hfuu.赌博平台.cn。
三、第四届工代会、教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要求
1、代表的构成和比例
(1)代表的构成要体现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特点,同时要注意广泛性,有一定数额的青年教工、女教职工及党外人士代表。代表年龄原则上要能满足一届任期。
(2)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工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分别占教职工人数的7%和10%左右,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加入工会的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临时工作为列席代表由学校直接分配名额,按民主程序推选代表。
(3)学校党政领导和校工会负责同志分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不占所在分工会的代表名额。各分工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3。
2、代表的条件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不谋私利。
(3)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本职工作。
(4)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活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代表的产生
代表的选举工作原则上以基层分工会为单位选举产生。各分会要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要求,组织广大教职工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提名推荐。各分会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党组织牵头召集所在分会的部门负责人协商提出初步人选,再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方法应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5%。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者,方可当选为正式代表。
4、特邀、列席代表
大会将邀请部分原校领导,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人士为特邀代表。
大会邀请没有当选正式代表的各处级单位党政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职工代表为列席代表。
5、选举代表的时间要求
各单位的选举工作,要在11月2日之前完成,并将工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名单,加盖党组织印章后报校工会(见附件4)。
附件:
1、合肥学院基层分工会设置一览表
2、合肥学院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及成员分工一览表
3、合肥学院第四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4、合肥学院第四届“两代会”代表选举及名单一览表
5、合肥学院工会选票(样票)
合肥学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