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228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精细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学校决定启用“合肥学院科技合同专用章”,授权科研处依规管理使用。
科技合同专用章仅用于合肥学院科技合同的签订,使用范围为学校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科技合同(协议)(包括横向项目合同、纵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代理合同等)。
请各位老师按照《合肥学院科技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院行政〔202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科技合同用印审批手续。
科研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