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任务已经开始,本次采集任务涉及内容较多,需要各学院、院直各部门提供教师基础采集信息,所需填写表格及指标说明见附件1。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评估是对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普查,国家和省教育厅将以此对各高校办学条件指标进行测算,所以要求数据准确。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填报人员认真对待,严格按照附件中采集表中的“填报示例”来填报,部分表格也可下载2021年填报上传模板(见附件2)来作为参考填写2022年的数据。
注意事项:
1.填报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的时候,为了不影响专任教师比例,须将课程归属在本学院的行政部门教师也统计进去,除工勤身份教职工不用填写进去之外,学院行政岗位人员也需要填写进去,填写办法详情可参照2021年填报上传模板;工号为教师个人的一卡通号,务必填写准确(2021年模板中为了防止个人工号泄露,已将工号内容消除,填报2022年表格时须重新填写)。
2.填报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候,请务必仔细参照填报示例并与学校教务部门核对后再上报,一旦上报后,数据再修改会影响整个上报数据平台的正常操作状态。今年因为内设机构调整,单位号和专业名称、代码与2021年相比均有所变动,单位号和单位名称请参照附件3和4、任教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附件5后进行填写,不能直接从2021年模板中复制上交。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统计人员所报数据报表仅需提供电子版,并请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联系人:邵莉莉
办公地址:行政楼32-513室
联系电话:62158077
人事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