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8号)(见附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任务书中参与人信息须与申报书、申报系统中保持一致),经项目建设单位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5月9日10:00前,将项目任务书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307室)。 2、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论证,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领回盖章后的任务书。 3、2022年5月12日22:00前,各项目负责人将插入签章页扫描件的任务书上传至合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1059)。 联系电话:62158064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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