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各纳税人须在 2022 年 6月 30 日前办理 2021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
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022年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2022年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四、办理流程
当前,正值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为抓好疫情防控,避免出现人群聚集,方便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人可通过手机、网页等渠道远程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推荐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操作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流程如下:
(一)点击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个人账号(未注册的先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再登录个人账号),点击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请选择申报年度,点击“2021年度”;
(二)如果居民个人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2021年度已预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申报界面会进入简易申报界面。采用简易申报非常简单,纳税人只需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请退税,选择“申请退税”后,需选择退税银行卡,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具体可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三)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上,纳税人会进入标准申报界面。
1、进入 “综合所得汇算申报”页面,填报方式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开始申报”;
2、阅读标准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核对页面显示信息,选择任职受雇单位,然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标准申报”页面,“工资薪金”如显示红色字体“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提示,点击进入后根据个人工资薪金实际收入情况,自行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如不知如何选择,可两种方法都选择一次操作,看最终退补税金额自行确定),确定后,核对个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按“个人所得税”App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最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
如有需要退税的,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退税页面,选择“申请退税”后,需选择退税银行卡,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具体可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如有需要补税的,可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按期完成补税缴纳手续。
五、办理提醒
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为了大家身体健康,如无特殊要求,请勿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涉税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