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科研平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研平台实验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放假前做好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自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二、寒假期间不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应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五关(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等安全工作,并确保所有应急设备能正常使用。
寒假期间开展科研活动的科研平台实验室需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用电、用水和消防安全;如有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需按规定报备;同时将值班安排表张贴于实验室醒目位置并于1月17日12:00前报科研处413办公室留存。联系人:张凌云(62158270)、鲁小伟(62158271)
三、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遇有突发事件,应根据有关预案妥善处置,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