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合肥学院人才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12-24浏览次数:1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关于加强新引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院行政〔2019〕32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合肥学院人才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引进的博士和学校培养的博士(已获资助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人才科研基金项目研究周期3年资助额度结题验收条件按照人才引进协议书规定执行;学校培养博士(然科学类)资助5万元、博士(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3万元结题验收条件参照2020年度学校要求执行
    2.自然科学项目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围绕学科发展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坚持以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
    3.科研启动经费以纵向项目方式管理,实行经费预算制按照《合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院行政〔2021〕71号)执行结题验收不合格(终止、撤项)的项目将追回所有下拨经费和科研标时。

三、申报要求

 1.坚持原创性原则。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2021年度合肥学院人才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申报内容不得与申请人前期外单位完成项目博士期间研究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人才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实施专家评审。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原则,严把学术价值关,坚持质量第一,力争遴选一批选题较好、论证质量较高的项目,予以立项资助。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暂缓立项。

3.加强组织指导。各业务归口单位(院/部)须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对简单重复、质量平庸的项目坚决剔除,进一步提升人才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质量。

、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
2.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院部公章);
3.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

上述材料由院部集中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受理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潇潇 陈朝明

  话:62158092

  箱:kyc@hfuu.赌博平台.cn

  址:行政楼409室

                                                                            人事处  科研处

                                  20211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