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教职工2021年度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12-20浏览次数:270

各位教职工:

为做好在职教职工2021年度医疗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2214日(周二)、15日(周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二、报销审批流程

报销者填写合肥学院医疗费报销单(专用)(30年工龄以上、正高职称请在报销封面注明)院系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报销单-部门领导)校医及公管处负责人集中审核分管院长集中审批计财处核报。

注:1、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开填报销单;2、报销单上金额大写部分由计财处填写,个人无需填写

三、报销审核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费用

①发票原件(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②门诊病历;

③发票上无药品、检查及治疗明细的,附相应的费用清单;

④药店所购药品须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所开的处方,药品与处方一一对应。

2、住院费用

①发票原件(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②住院费用清单原件;③医保结算单原件;

④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

 

 

附件:合肥学院教职工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公管处计财处

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