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12-17浏览次数:113
各部门: 近期国内局部地区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生所在地及风险等级划分变动情况,近期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地所在省份返校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肥,返肥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二、严格请销假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国内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外出人员请假审批管理。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及时向部门、属地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把好校门。加强进校人员和车辆管控,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信息、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来校办事人员、车辆须预约登记,非预约人员及车辆禁止进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四、严控大型会议活动。按照 “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就缓办”的原则,减少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同时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间距、保持通风、做好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做好日常个人防护。日常活动中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符合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应尽快接种 “加强针” 。 六、及时主动就诊。近期来(返)校人员应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等。 七、严肃追责问责。校督查组要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防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的部门和教职工及学生进行通报;对不报、谎报、瞒报、迟报个人外出情况及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师生,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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