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自8月30日-9月3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1. 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是教师教学出勤情况(第一教学周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调停课)。
2. 检查学生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是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3. 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4. 检查本学期补考安排。
5. 检查教学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6. 检查教学实验室运行与安全。
(1)实验室运行状态检查,对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状态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确保实验设备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见附表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教学工作检查表》。
(2)实验室安全检查,按照《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排查实验室危险源、实验设备、消防设施及水电门窗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各项检查和处理记录。严格落实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准入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
7. 教学检查期间,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事项将按有关文件处理。
二、检查要求
1. 本次检查以学院(部、中心)为主体,按照教学课表进行检查。
2.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抽查。
3. 二级学院进行教学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合肥学院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
4. 各学院(部、中心)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1)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并附《合肥学院教学检查记录单》、(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教学工作检查表》纸质材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话:62158061。
三、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
检查时间 | 8月30日至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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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地点 | 二区 | 二区 | 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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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38、40号教学楼 | 37、39、41号教学楼、生化楼 | 1、2、3、4、5、6、7、8号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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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王晓峰、叶道全、储忠、周利明 | 余国江、王仁宝、徐厚昌 | 许泽银、倪泽强、胡萍、孔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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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检查组第一人为本组组长,负责检查事项的具体安排。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