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 ] 9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2021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为聘用在正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时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核准其二级岗位的文件下发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办理聘用手续。已按规定办理延退手续的人员除外。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各单位于2021年9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及下列材料(A4格式)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函1份;
2.《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1份;
3.《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2)1式4份;
4.推荐人选获得的社会影响、成果、承担的项目(课题)等业绩及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詹玉华 联系电话:62158080
人事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