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纵向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有关要求,拟对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项时间
2021年集中结项2次:
第一次受理材料时间:2021年7月。(具体时间请见材料报送要求)
第二次受理材料时间:2021年12月。
一、项目范围
(一)到期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学校人才基金项目。
(二)2020年12月集中结项未通过的延期项目。
(三)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述项目2021年第二次集中结项时仍可受理。
二、验收办法
(一)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通知要求申请结题,提交有关结题材料。
(二)项目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教育厅重大项目主持人须进行现场答辩(须准备一式五份结题材料、答辩PPT)。
(三)终止或撤项的科研项目,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称)评审的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请各单位统一填报《科研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1),于2021年7月2日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一)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须经校财务审核盖章)。
2.最终成果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等;专著提交1本原件;研究报告须附查重报告;专利提供证书复印件),以上成果复印件人名处须业务归口单位盖章。
3.科研促教学材料(业务归口单位盖章)。
(二)装订要求
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胶印),包括:1.封面(注明“XX年度XX课题”“课题名称(编号)”“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填报时间”,见附件6)。 2.目录;3.结题报告;4.最终成果复印件;5.科研促教学材料。
联系人:潇潇,陈朝明
电话:62158092
邮箱:kyc@hfuu.赌博平台.cn
地址:行政楼409
科研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