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382

各学院、各部门:

    为服务学校各项中心工作,推进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合作顺利开展,现就报送2021年出国出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时期,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202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凡需在学校财务报销出国经费的,均需列入出国(境)计划;隶属不同单位但具有相同出国任务的,需统筹在一个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出访任务须有实质性内容,严格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则,明确出访任务,控制出访人员。出国(境)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及参加各类会议,须在科研项目中列有国际合作及交流经费。无实质任务的一般性访问、考察等团组不予申报。

    三、出访计划按出国、赴周边地区(陆地接壤国家和地区)、赴港澳地区、双跨团分别申报,内容包括出访国家(地区)、出访时间和天数、团组负责人、人员构成、经费来源、出访任务、出访预期目标和效果等。具体政策界定参见/gjc/571/list.htm。

    四、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出国(境)活动,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相关部门申报,各单位无须另行申报。

    五、各单位申报的2021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上报学校外事领导小组审议,经省市外事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执行。

    六、各单位(不接受个人报送)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前将审议后加盖公章的计划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wsc@hfuu.赌博平台.cn。逾期不报送因公出国(境)计划的,视为2021年无对外交流合作任务,不再办理临时提出的出国(境)任务。

    联系人:沈萍、焦佳琪

    电  话:62158147、62158166

    地  址:行政楼505、509室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