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全国各地房地产政策综述

发布者:房地产研究所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1146

  一、全力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指出,支持多省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处置化解个别企业、个别机构风险事件。牵头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维护房地产市场融资平稳有序,引导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下行,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8月12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通气会上再度表示,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银保监会积极指导银行在配合地方政府压实各方责任的有序安排下,积极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稳民生”。

  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8月份新闻发布会。坚持因地制宜、把稳方向,守牢五方面红线底线。包括聚焦重点任务,精准补齐短板弱项,防止大拆大建和炒作房地产。

  8月5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全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8月30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业主参与、专业保障”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售住宅质量负首要责任,对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承担策划组织、闭环整改和安全保障责任。

  二、严格预售资金监管

  8月3日,长沙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采取“全额全程、流向流量、监测监管”方式,强化“政府监控、银行监管”模式,购房人交存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等购房款,必须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监管账户,加强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测,对项目工程建设款实施重点监管,保证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8月3日,从青岛多家银行及开发商处获悉,青岛市要求所有楼盘封顶后,银行再发放按揭贷款,青岛市也成为首个在此类制度上做出创新和突破的城市。

  三、加大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8月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8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发布《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8月12日,山东省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四、放松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8月3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8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中心城区老年家庭(60周岁及以上)购买试点3宗地块的住房,并把户口迁至试点项目所在地的。老年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在途贷款的,普通住房执行首付比例35%、非普通住房执行首付比例40%,以及相应的贷款优惠利率;购买试点项目14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按首套房首付比例35%、二套房首付比例60%执行;其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

  8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将“非本市户籍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近2年内连续1年调整为累计缴纳6个月可在限购区购房;将大学学历以上购房者缴纳社保满3个月调整为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可在限购区购房”。

  五、有效促进租赁住房发展

  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一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二是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三是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因素产生需求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给予调换。

  8月19日,《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印发。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将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