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巡察组成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为打造依规依纪巡察、纪律作风严明、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本领高强的巡察队伍,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校内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院党委〔2021〕3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校二届党委巡察工作巡察组成员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战略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从满足巡察工作需要出发,全面提升巡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培训目标
开展业务学习与培训,进一步熟悉巡察工作规则、流程和相关制度文件,掌握政策,准确把握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
(一)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养和党性定力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政治敏锐性贯穿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打造作风良好、纪律严明的巡察队伍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把培养党性强、作风好、懂政策、敢担当、善斗争的优秀巡察干部为目标,全面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党性定力,打造作风良好、纪律严明的巡察队伍。
(三)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聚焦巡察任务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有针对性地帮助巡察干部弥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提升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分析问题、聚焦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治鉴别能力、谈话突破能力、明察暗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访处置能力等巡察监督专业本领。
三、培训方式与培训内容
培训以集中授课、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线上线下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涵盖政策理论、巡察实践、校内管理等方面,共20学时。
(一)理论与政策培训,共7学时。
1.政策解读(2学时)
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
解读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规程(试行)》
2.自主学习(5学时)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专题讲座,共11学时。
1.巡察实践能力专题讲座(2学时)
2.职能部门专题讲座(9学时)
组织工作、宣传与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财务管理、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科研管理、人事人才管理、学生管理等专题,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讲,每个专题25-50分钟。
(三)集中研讨
结合上述环节的教学活动,安排1至2次集中研讨,计2学时。
四、学习要求
参加培训的巡察干部,要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学思践悟,要严守培训纪律。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安排被抽调巡察干部参训。涉及业务知识培训的职能部门要安排专人备课并做好授课工作。
校党委巡察办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