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党委〔2023〕71号
关于马跃川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二级党组
织研究和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决定:
马跃川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机要保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雯雯同志任团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方淑颖同志任团委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新路同志任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满,经考
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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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