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行政〔2023〕83号
关于刘莹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二级党组织研究和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决定:
刘莹任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就业指导教研室)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琛任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詹磊任学生处资助管理科科长,因机构名称变更,原职务自然免除,时间自2023年3月28日起;
丁海涛任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冰玉任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慧任创新创业教育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辉任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教学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如潇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冰霜任后勤集团医疗卫生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辉任后勤集团交通服务保障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克银任后勤集团水电能源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盛力任后勤集团物业、绿化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郑红任后勤集团经营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余飞任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算起;
刘鹏飞任研究生处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算起。
合肥学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