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10






院党委〔202354





关于张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直各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二级党组织研究和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决定:

张星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维浩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科级组织员;

刘政同志任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367


合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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