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行政〔2023〕61号
关于祝磊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经2023年4月1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
祝磊同志任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阮班锋同志任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邓崇海同志任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殷明明同志任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刘红同志任教育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现予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马保卫不再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职务。
校长: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