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10









院党委〔202280


关于罗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直各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二级党组织研究和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决定:

罗佳同志任党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赵娟同志任党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马跃川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机要保密科副科长;

李婷婷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综合管理室副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纪委办公室案管审理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宋超同志任党委巡察办公室秘书室秘书(副科级);

姚娜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党校办公室)科长;

余飞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自2022316日算起);

王飞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综合科科长、统战科科长,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万昭莹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理论科科长,不再担任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宣传科科长、《合肥学院报》编辑部主任职务;

李雯雯同志任团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不再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丁婧同志任团委学生会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余丽萍同志任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蕴同志任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

李瑶同志任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党委副科级组织员,不再担任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钟伦锁同志任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

李新路同志任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琳同志任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

章云冉同志任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

王艳丽同志任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书群同志任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

秦蕊同志任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

田学良同志任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姚李同志任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陈静怡同志任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党委副科级组织员;

金亚林同志任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季同志任设计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

吴娴同志任设计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

张星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姚璇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

郭文涛同志任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自2022830日算起),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徐莉娟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正华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

戴路同志任旅游与会展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

杜启明同志任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多慈同志任教育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

张弦乐同志任教育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

董成文同志任公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杜晓冬同志任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彭亚群同志任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吕明同志任图书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王胜利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合肥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因机构变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锐同志不再担任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政教育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戴世武同志不再担任工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21118



























合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1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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