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王鹏程等18名同学学士学位的决定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10






院行政〔2022122



关于授予王鹏程等18名同学学士学位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合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评定,授予王鹏程等17名同学文学学士学位;授予裴文菁同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附件:1、获文学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2、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合肥学院

2022829


合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829日印发



附件1

获文学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王鹏程

马涵

范大栾

范小栾

汤晓雪

黄一凡

刘智强

朱安妮

周绍杰

刘睿琪

黄靖文

曹申燕

包金梦

吴钇洁

李春燕

汪高洁

吴玥





附件2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裴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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