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行政〔2022〕126号
关于项响琴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经2022年8月26日党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项响琴为教务处(招生办、学位办)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科长职务;
聘任徐厚昌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长职务;
聘任陶龙泽为学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孙芹英为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发展规划处规划管理科科长职务;
聘任段惠敏为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唐艳为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王磊为科研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肖新国为服务地方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服务地方办公室产学研管理科(科技开发部)科长职务;
聘任潘洪为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中德人才交流中心)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科科长、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及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聘任汪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中德应用型高校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应用型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督导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聘任王玉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中德应用型高校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应用型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聘任孙虹为创新创业教育处(中德青年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王骏为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原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采购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聘任胡国华为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鲁红典为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于娜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查金萍为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菂斐、谢兆树为教育学院副院长(参照管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苏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参照管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杨特育为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副主任(参照管理,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原基础教学与实训中心教务办主任(正科级)职务;
聘任马林山为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图书馆数字资源部主任(正科级)职务;
聘任杨承刚为继续教育学院(合肥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潇潇不再担任科研处(原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
姚蓓蓓不再担任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兼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云不再担任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夏丹青不再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蔡灵美不再担任旅游与会展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兼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校长: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