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加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10







院行政〔202241



关于李加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二级党组织研究和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决定:

李加文同志任校长办公室档案馆收集指导科科长,不再担任人事处劳动工资科科长职务;

余飞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沈萍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业务科(办公室)科长,不再担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管理科科长职务;

徐佳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管理科科长,不再担任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业务科(办公室)科长职务;

蔡灵美同志任旅游与会展学院正科级辅导员兼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黄锐同志不再担任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童广路同志不再担任旅游与会展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合肥学院

2022316



合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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