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祝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10






院行政〔2021261



关于祝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祝磊同志为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参照管理);

聘任阮班锋同志为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参照管理);

聘任邓崇海同志为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参照管理);

聘任殷明明同志为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参照管理);

聘任刘红同志为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参照管理)。




合肥学院

20211217



合肥学院长办公室                     2021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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