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党委〔2021〕109号
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经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时代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学校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研究事宜涉及其他人员或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组织
1.例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遇特殊情况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指定有关人员主持。
2.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前党委组织部汇总议题,报党委书记审批,会议议题和议程确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参会或汇报准备。
3.例会由党委组织部提前确定时间、地点,并将会议信息整理成例会要点,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以专题学习、工作部署、现场研讨、专题调研、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进行。
5.例会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并指派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如遇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可临时召开。
四、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听取各二级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
3.讨论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
4.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出工作设想、工作建议和工作要求。
5.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事项。
五、会后工作
1.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
2.例会要点的纸件和电子版由党委组织部汇总存档。
六、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