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10-18浏览次数:117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关部门通过认真研究,确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充分调动师生双方积极性。先后制定了《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暂行)》、《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遴选办法》、《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暂行)》、《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项目学习管理办法(暂行)》、《合肥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工作规定》、《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审办法》、《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评审办法》、《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办法》、《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师工作量及酬金计算办法》、《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师、导师考核与奖励办法(暂行)》等20多个文件,逐步使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校设置了入学奖学金、普通学业奖学金、出国(境)留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等五类奖学金制度,同时设置了每月600-800元的全员助学金制,解决了学生生活的后顾之忧。另外,通过设立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专项资金,以及学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对导师实行动态管理等,确保“课堂教学、项目学习、毕业论文设计”三段式培养模式及各项育人措施落到实处。
    院研究生处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以应用为导向,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研究人才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和校企合作育人。要确保学生在校外基地学习一年以上,杜绝在实践过程中把研究生当一线“操作工”来使用,必须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从事具体的项目研究,培养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培养单位、校外育人基地、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和学生五方应携起手来,共同为国家和地方社会培养“特需”人才。同时,学校也积极创造条件引入国际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真正体现我校“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地位。(研究生处 宣传部 院新闻中心学生记者费凯旋 王金红 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