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200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1-24浏览次数:283

我院获“200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2007年,安徽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为促进安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工作在08年再上新台阶,近日下发教学[2008]1号文件,对2007年在高校就业工作中先进典型给予表彰,文件授予安徽师范大学等3所高校“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合肥学院等29个单位“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合肥学院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毕业生就业率不断提高。2004 、 2005 、 2006 年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全省前列,2007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高达 96.91% 。面对荣誉和成绩,合肥学院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以十七大精神为引导,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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