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荣获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5-19浏览次数:300

合肥学院荣获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8年5月14日,中共合肥市委下发《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先进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合发【2008】13号)文件,授予合肥学院、瑶海区宣传部等单位“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肥高校,只有我院和中国科技大学获此殊荣。
    近年来,合肥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促和谐,注重民生促和谐,使师生员工利益和学院发展和谐共赢。学院积极响应省、市号召,针对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文明创建活动,学院的文明程度和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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